一、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目录
1、 施工合同文件及委托监理合同;
2、 勘察设计文件;
3、 监理规划;
4、 监理实施细则;
5、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;
6、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;
7、 施工组织设计(方案)报审表;
8、 工程开工/复工报审表及工程暂停令;
9、 测量核验资料;
10、工程进度计划;
11、工程材料、构配件、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;
12、检查试验资料;
13、工程变更资料;
14、隐蔽工程验收资料;
15、工程计量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;
16、监理工程师通知单;
17、监理工作联系单;
18、报验申请表;
19、会议纪要;
20、来往函件;
21、监理日记;
22、监理月报;
23、质量缺陷与事故的处理文件;
24、分部工程、单位工程等验收资料;
25、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;
26、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专题报告;
27、监理工作总结。
二、监理月报、周报内容
(一)监理月报
1、施工阶段的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内容:
(1)本月工程概况;
(2)本月工程形象进度;
(3)工程进度;
(4)工程质量;
(5)工程计量与工程款支付;
(6)合同其它事项的处理情况;
(7)本月监理工作小结。
2、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,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。
(二)监理周报
监理周报内容参照监理月报编制。
三、监理工作总结
1、监理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:
(1)工程概况;
(2)监理组织机构、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;
(3)监理合同履行情况;
(4)监理工作成效;
(5)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;
(6)工程照片(有必要时)。
2、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时,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总结。
四、监理资料的归档
1、 监理资料(见前述监理资料目录所及27种)必须及时整理、真实完整,分类有序。
2、 监理资料的管理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,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。
3、 监理资料应在各阶段监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整理归档。
4、 监理档案的编制及保存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