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能够杀死杂草,关键在于除草剂对杂草体内的正常生理生化过程起着干扰和 破坏作用,使其生长受到严重影响而死亡。
(一)干扰植物激素的作用
植物体内含有多种植物激素,它们对协调植物的生长发育等具有重要作用,它们在 植物的不同组织中的含量与比例都有严格的界限。激素型除草剂是人工合成的具有天然 植物激素作用的物质,如2,4-0,二甲四氯等。这些激素型除草剂进入植物体后,就 会使植物体内的植物激素含量和比例发生变化,打破原来的平衡状态,因而严重地影响 植物的生长发育。由于植物不同器官对药剂的敏感程度及积累药量的差别,受害植物常 可见到刺激与抑制同时存在的症状,导致植物产生扭曲与畸形。例如,2,4-0对双子 叶杂草的毒害症状是:顶端与根部生长停止,叶片皱缩,茎叶扭曲,茎基部变粗、肿裂、霉烂等,由于根部受到破坏,对水分和各种营养物质不能正常吸收,并且韧皮部的 形成层也分裂成团状,破坏了筛管的运输作用,这些破坏作用导致植物的死亡。
(二)破坏植物的呼吸作用
呼吸作用是植物进行生命活动所需要能量的源泉,植物的呼吸作用都发生于细胞内 的线粒体上。呼吸作用是碳水化合物等基质的氧化过程,即基质通过糖酵解与三羧酸循 环的一系列酶的催化,而进行有机酸氧化,其间并通过氧化磷酸化反应,将产生的能变 为腺三膦,以供生命活动的需要。
除草剂通常是影响植物的氧化磷酸化偶联反应,有些除草剂就是典型的解偶联剂, 如五氯酚钠、地乐酚、二硝基酚等。敌稗、氯苯胺灵以及苯氧羧酸类等也具有解偶联性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