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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计员职责
 

  1、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,遵守职业道德。

  2、 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,确认、计量和记录资产、负债、所有者权益,收入、成本、费用和利润,编制会计凭证。

  3、 负责财产物资核算、成本费用核算、资金核算、往来结算、财务成果的计算。

  4、 建立总帐、库存明细帐、客户明细台帐、日记帐等会计帐册,按照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登记会计帐薄,进行会计核算,及时提供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会计信息。

  5、 定期编制会计报表,如实反映财务成果,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金。

  6、 年度终了,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装订成册,整理归档,并按有关规定妥善保管。

  7、 应付货款、预付货款根据付款条约先由会计审核无误后,签字交给经理,经理审核确认签字后,才能付款。

  8、 公司一切费用报销、人员借款,均由经理批准签字后,交给会计审核,在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前提下,确认无误后签字,交给出纳方可承付,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情况下,会计有权拒绝签字。

  9、 及时清算往来明细帐,逐笔逐户详细登记清楚,定期与客户核对。

  10、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,监督整个财务核算,使财会工作有次序地合理进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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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:2010-08-12 隶属:政策法规 点击:2973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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