量筒量杯和具塞量筒计量仪器校准指导书
时间:2020-11-24 来源:计量检测 点击:次
量筒量杯和具塞量筒计量仪器校准指导书
5.2.2温度:
仪器校准环境温度25±1℃,室内温度变化不超过2℃/h,水温与室温之差不超过2℃。
5.3.1.2量器无影响计量读数的缺陷,包括集密的气线(气泡),破气线(气泡),擦伤,铁屑和明显的直棱线。
5.3.1.3分度线应清晰完整,平直均匀,且与器轴相垂直相邻两分度线中心距离应大于1 mm。
5.3.1.4具塞量筒:将水充至最高标线,盖紧后用手压住塞子,颠倒10次,每次颠倒时,在倒置状态下停留10s,结束后用干滤纸擦拭瓶口与玻璃瓶塞四周,不应有水渗出。
5.3.3.2.1清洗:将量筒、量杯、具塞量筒用重铬酸钾洗液清洗后,应无挂水珠,晾干或烘干,备用。
5.3.3.2.5将量筒量杯的水移至碘量瓶内,称量碘量瓶与水的重量M瓶+水,水的重量M为碘量瓶加水重量M瓶+水减去空瓶重量M瓶,再根据水的温度t,查表2《不同温度时水的密度及校正值》可得水的校正密度值ρ,再由水的重量M与校正密度值ρ换算出实际容积V实,实际容积V实与容量瓶标示体积读数V读之差即为校正值。